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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2 读书杂记2羊咩咩拿着杂志说欧洲的乡间小屋如何美妙,我瞥了一眼,惊叹:这个好像希刺克利夫住的哦!我们俩不约而同回忆起他神秘的黑发、壮硕的体格、阴郁的个性——显然彼此从勃朗特笔下幻想出来的人物大同小异,一时颇为惊喜。
我大概初中开始看所谓的文学名著。那个时候天真的以为“世界名著”为某种准确定义的产物,其下仅有若干书目。后来的后来才意识到即便“诺贝尔文学奖”也仅仅是个奖项,也许所冠名的作品会更容易被世人关注,但并不代表其就真的有无上的文学价值。
那个时候我被《简爱》、《傲慢与偏见》和《呼啸山庄》迷得神魂颠倒,均是因为爱情,我却不愿承认。有一回我的初中班主任兼政治老师在课堂上问我最喜欢什么书为什么,我惶惶然答《简爱》因为女主角富有反抗精神。绝对名著导读的官方答案。其实我翻来覆去看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交手的那几段。他也许并不英俊,却学识渊博,喜怒无常的个性在我眼中也是极富男性气概。但我下意识的觉得我若照实回答必定有麻烦,我可是因为放学路上和男生吃个冰激凌都被找去谈话的。
直到现在我对这三部作品的理解也没有“升华”到某种“意识形态”。我仍然执着的爱着达西的绅士和希刺克利夫的阴郁。我把《傲慢与偏见》所有的电影版都看遍了,包括好莱坞早期拍摄的从头到尾皆大欢喜版。反复看的则是95版和05版,前者更忠于原著后者则优美动人。《呼啸山庄》的电影版至今我还在抗拒中,我怕男主角不如文字动人。
我从来没欣赏过任何人的反抗精神,这个名词在我看来有点激烈得傻气,不如“做自己”自然。 Comment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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